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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涨价政策生效|美国投资移民签证新政EB-5改革法11月21日生效|香港优才,香港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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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移民新规详解!从1月17日就要开始生效了!

11月18日,美国移民局(USCIS)将一项“最终规定”(Final Rule),发布在专门登载联邦 *** 新规、政策的“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上;

多条相关法规的调整修改,主要是向基于就业的移民、非移民签证提供利好,包括对于H-1B、L

1、O1等不同类型的工作签证持有者提供60天的失业宽限期,I-140被批准后雇主不得撤销该受益人的职业移民申请,等等。

移民局文件表示,这些新规自1月17日起施行,目的是协助美国雇主吸引、留住高技能移民。

这项“最终规定”包括一系列基于就业的移民、非移民签证相关法规的修订。经过修订后的法规可以提升美国移民局基于“21世纪法案”(Twenty-First Century Act)和“美国竞争力及劳动力提升法案“ the 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and Workforce Improvement Act”的规定对外国雇员的申请案进行裁决的一致性,使得美国雇主能够更方便地雇佣已经取得基于就业移民的移民签证申请(I-140表格)的高技能雇员,也提高这些雇员的生活稳固性和就业灵活性。

一、在某些情况下维持申请有效性,增加I-140已经批准的某些收益人的工作可更换性,厘清、延长个人在申请调整合法永久居住资格时的优先日期;

二、允许工作签证(H-1B)、派遣雇员(L1)签证等基于就业的非移民工作签证在是I-140表格的主要受益人、移民签证在其优先日期前未获签发、提供可信服的证据证明特殊情况等条件下,国土安全部(DHS)才可以自行颁发就业许可;

三、厘清H-1B申请或裁决的各项程序,包括入职6年后延续工作签证身份、确定在获取名额后更换工作的名额豁免、举报人保护等;

四、为E1E2E

3、L1等投资和企业雇员的相关签证以及TN北美协约国签证等分类中的个人设定两个、共10天的宽限期,为他们离开美国或其他行动提供合理的时间;

五、在某些高技能非移民雇员在其授权有效期结束之前结束工作时,在每个授权有效期内提供连续60天的宽限期,以便他们可以更容易地进行新就业和延长他们的非移民身份;

六、对于按时申请续期EAD工卡的个人,自动延长就业授权文件(EADs或I-766s表)的雇用授权和有效性;

取消美国移民局在提交后90天内裁决I-765表(申请就业许可申请),若90天内不进行此类裁决要申请临时EAD的监管规定。

移民局方面表示,本次“最终规定”主要是为了改善基于就业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流程,增加寻求高技能外国雇员的美国雇主的确定性,提升高技能外国雇员生活的稳固性和工作的灵活性,增加相关政策应用的透明度和一致性。这些变化的最重要目的是提高美国雇主雇佣和留住高技能雇员的能力,同时为这些雇员寻求晋升、获取横向职位或者更换雇主提供更多选择。 喜欢这篇文章吗?喜欢的话就分享出去吧!给更多人看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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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国偷渡最新政策几月份实施

1. 拜登政府预计南部边境的移民会持续激增,并于2023年2月21日宣布了一项新政策,以严厉打击非法移民。
2. 这项新规定预计将于5月11日生效,将取消所有非法进入美国的移民的庇护资格。
3. 政策还规定,任何在前往美国的途中未向其他国家申请保护,或未通过移动应用程序将其寻求庇护计划通知边境当局的人,都将被迅速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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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国eb5移民新政策法案就要出来了,会影响到我吗

你好,
根据每个投资者的状态,问题不同,分头解释:
1. 我的I-526已经获批了,会影响我的I-829获批吗?
这个细化来讲,分两种情况:
A。如果我投资参与的是直投项目,那么不会影响我,因为1990年的那个移民法案中的EB-5计划继续有效,不会影响我的I-829获批。
B。如果我投资参与的是区域中心项目,那么如果9月30日之后,EB-5区域中心计划的法案到期不能获得延续,那么我的I-829审批时就只能计算直接就业了,不能按照区域中心计划计算间接就业了,理论上来讲有I-829不能获批的可能。不过,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个几乎不可能发生,就算新EB-5法案不能出台,EB-5区域中心计划的法案也得继续延期,现在没有看到任何政治势力,到了去废除EB-5区域中心计划的地步,所有要求都还是改革,而不是废止区域中心计划。
所以,实际上来讲,这里可以肯定地回答:不会。
2. 我的I-526已经递交了,会按照新法执行,如加钱或者TEA/就业等按照新法吗?
法不溯及既往,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也就是新法出来,管不了老的EB-5申请。
所以,已经递交了I-526申请的朋友们,也大可放心睡觉。
也同问题1一样,以后的I-829获批一样不用担心。
3. 我在新法生效前递交EB-5申请,都还来得急50万美元吗?
理论上是的,按照现在新提案,新法的发布之日,为其生效之日,那么之前的EB-5申请,都还是按照老法来执行。
不过,新法案具体何时能发布,也没人知道。很大的可能是,今年的9月30日之前,美国国会能吵清楚,通过新EB-5法案,但是也不排除有可能万一吵不清楚,暂时先把老法延期一段时间,继续吵,直到达成共识通过新法案。
4. 我的EB-5申请是在新法生效之前的,但是该项目没招满,是否会剩下的人按照新法,进而影响到项目招募和开工运营?
在新提案中,新法生效就按照新法执行是基本原则,但是也有例外,就是为了避免影响到现有运作的项目,规定了如果某个实际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已经获批或者正待批准(此条,大佬们解读更加小心:要求该项目已经获批或者递交了I-924的范本认证),那么该项目新法生效之后的,EB-5申请还是可以按照老法执行。
所以,按照新提案的规定,不会影响新法之前,已经启动的项目的后继运作。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基于个人对于新提案的理解。提案不是法案,有太多不确定因素,何时落地如何落地,尚在争议之中。
不过据各路消息而言,争议主要在TEA和就业创造部分,涨价这一条本身,几乎没有任何争议,说的好听点是朝野共识,说的难听点是各方共谋。政府可以要求多点投资为业绩,项目方也可以少招募投资者而多吸收资金,一拍即合,没有分歧。

4、美国投资移民签证新政EB-5改革法11月21日生效

Eb-5新法案将会带来怎样的改变呢?首先来分析,涨价之后,Eb-5的申请数量必定会有所减少,排期也会缩短。新规涨价背后蕴藏后续的改革动力。未来有可能会增加其他有利条款。

美国投资移民签证新政出台

美国移民局EB-5改革法规将于11月21日生效。新法规规定,目标就业区(TEA地区)的最低投资额将从50万美元增至90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非TEA地区)的最低投资额将从100万美元增至180万美元。除特殊原因外,允许符合条件的EB-5投资人保留已获批的移民申请优先日期,用于同一类别的移民申请,灵活性更高。美国移民局官网正式公布EB-5新规:TEA地区涨至90万美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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