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非移民国家,只能通过经营管理,工作和配偶等身份来申请日本的永居或归化日本国籍。中国人在日本永久居住需要永住签证。在没有违反日本法律等特殊情况下,可以永久在日本居住。永住在留资格和签证申请条件:
1、连续在日本居住10年,且从申请永住日开始倒数5年间直日本工作持有工作签证,并且缴纳了应缴纳社会保险和税金没有犯罪纪录
2. 对于持有日本人配偶签证人,需要连续在日本居住5年上有政府机构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3. 需要连续日本居住5年上有家属关系证明
4. 商业投资者身份取得日本留资格,需要连续日本居住5年上,且要看公司经营状况
5. 改变国籍日本国籍也归化,需要连续日本居住5年上,有日本自立谋生技能学识。需要与生父母同意书,一旦成日本国籍原来国国籍会丧失。扩展资料:永住在留资格和签证申请条件:【10年以上在留(日本への贡献が认められれば5年以上)独立した生计を営むに足る资产または技能を有することその者の永住が日本国の利益に合致すること 】【定住者は永住者とは异なり、特别な理由のある场合、法务大臣が个别に判断して许可するもので、永住者と同じく职业に関する制限がなくなるが、在留资格の更新は3年または1年间隔で行う必要がある。永住者の近亲者を日本に呼び寄せる场合などに利用されることが多い。审査基准 (1) 素行が善良であること (2) 独立の生计を営むに足りる资产又は技能を有すること (3) その者の永住が日本国の利益に合すると认められること (注)日本人,永住者又は特别永住者の配偶者又は子の场合は,(1)及び(2)に适合することを要しない。一度、永住権を取得するまで、上记の基准があるが、取得すると税金を滞纳し些细な罪を犯しても 剥夺されることはないのが问题点であ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本定居条件
日本永驻和定驻有较大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获得方式:日本永驻权是日本政府授予的,通常需要在日本居住十年以上,并符合其他条件,如纳税等。而定居是指已经在日本居住了较长时间,获得了长期居留资格,并且可以获得更多的权利,如参加社会保险。
2. 身份权利:永驻身份是一种长期的身份,通常没有时间限制,持有者可以在日本自由居住和工作。但是,他们不能参与日本政治,并且可能无法享受一些福利。定居身份相对灵活,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和社会保险,但是会在一定时间内失效,并需要定期续签。
总的来说,日本永驻和定驻在获得方式、身份权利以及申请条件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个人的情况和需求来决定。
完全可以。
日本永久居留证,就相当于日本的绿卡。日本没有移民局,但有所谓入国管理局,管理外国人入境及签证手续办理。想要申请在日本永久居住,参考条件不只是在日本的居住时间,还有工作状况。按照日本入国管理局的申请永久居留证要求,必须要在日本居住十年以上,并有八年的工作履历才能申请成为永住者。
拥有日本永久居留证,还可以回到中国居住,并且不限制时间,也不涉及签证问题,不需要更新签证。但是,再进入日本就涉及到入国手续办理。现在的条例是,再进入日本可以不用办理入国手续,但必须一年之内回日本一次,否则再也无法进入日本,永驻手续也将无效。
另外,可以向日本申请长期再入国手续,在入国管理局办理,这样可以延长再回日本的时间。有日本永久居留证,想回中国居住的,必须要办理好再入国手续,否则就回不到日本了。
在日本永久居留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工作满5年以上。 每年在日本居住9个月以上时间,申请时必须持有3年或以上的有效签证。
2、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规,没有违法犯罪纪律,日常生活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3、必须证明有能够维持未来日常生活和稳固性的能力和收入。一家三口年收入至少420万日元,需要有固定住所和存款。
4、纳税义务必须履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各种税收,例如国民年金和保险以及近
三、五年的税单。
审查标准简易的说就是行为良好没有犯罪过,也就是没有前科。拥有刑法犯的前科是绝对没有办法申请日本的永住权,这是很明白的。不过日本的永住权的审查官拥有所谓的“酌情权”。也就是即使有一两次的违反道路交通法的情况,也并不会直接的影响到日本永住权的申请结果。基本上,有足够的财产或者是有稳固的工作就能够符合这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了。只要一直都有工作,即使常常换工作也有可能符合这项永住权的审核基准。不过最终这都要看审查官如何去判断。也就是“为什么要给日本的永住权?”这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说实话比较笼统。一般会把这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解释为“是否有正常缴交税金”。即是说日本的配偶者及小孩,永住者的配偶者及小孩,或者是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及小孩,不一定要达到上述1和2的日本永住权的审查基准。但这项是一直有很大的争议的一个永住权审核基准。因为实际上,曾经有过刑事前科的人即使身份是属于这几项,在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时候,也几乎是100%被拒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拿到日本永驻之后,在日本逗留时间将不受限制。待不够180天也不会被取消永驻资格。根据《入管特例法》第三条「法定特别永住者」及第四条、第五条中所规定的「特别永住者」的规定,接到永久居住许可的外国人可凭借「永久居住者」的逗留资格逗留日本。「永久居住者」这一逗留资格不受逗留活动内容、逗留期限的限制,在这些方面所受到的逗留管理与其他逗留资格相比宽容很多。永久居住许可是在拥有逗留资格的外国人希望将逗留资格变更为永久居住人员时所获得的法务大臣的许可。它是逗留资格变更许可中的一种。扩展资料在日本的法律中一般不使用「永住権」一词,根据《入管法》(入境管理法)? 的第七条第一项第二号及和平条约中的失去国籍者等入管特例法第三条的「法定特别永住者」,入管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号中的「永住者」「定住者」。以及和平条约中适用于失去国籍者等的入管特例法(入管特例法)第三条「法定特别永住者」及第四条、第五条中所规定的「特别永住者」,都属于具有该权利(永住权)的人。根据特例法上所规定的特别永住者是指旧殖民地时期的居住在朝鲜和台湾的定居者及其子孙,或之后在日本国内出生的人。从事犯罪活动或超出规定的时间离开该国,将有可能会被剥夺永住权。获得永住者资格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具有十年以上在留经历(对我国有突出贡献者五年以上) 品行善良能够维持自己的生计身体状态健康具有保证人申请者须根据入管法第二十二条及二十二条这两条规定进行申请,并得到法务大臣的认可。定居者在定义上和永住者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有特殊原因并经法务大臣的认可,可以在职业的选取尚没有限制,但其在留资格仍需要每隔三年就要重新审查一次,多用于永住者的近亲到日本来探亲访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永住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本入国管理局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他山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