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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问答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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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EB-5投资移民有哪些风险?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风险有以下四点:
  1.美国EB-5投资移民有哪些风险美国移民EB-5签证开始排期, EB-5投资人获得 I-526申请后,也不会马上取得美国绿卡,须等待新的配额;在这 EB-5签证等候期间,未成年子女的保护条款有可能将失效,随行子女年龄将按其实际出生时间重新计算,这将严重影响现时年龄已过18岁的子女获批 EB-5签证。也就是说,即便这些子女的美国移民 I-526申请获批,他们也有可能无法随父母一起获发美国绿卡。
  2.EB-5投资涨价在即。EB-5投资涨价议案一旦生效,EB-5投资额将由现时 TEA 地区的50万美元,提升至80万美元以上。这意味着美国移民的投资成本将大大提高,随之美国移民的投资风险也会相应提高;不仅如此,EB-5投资人资金来源的难度也会成正比增加。华易达移民项目分析师认为,EB-5投资额一旦涨价,EB-5投资人的投资成本、投资风险和美国投资移民申请被拒的风险,将会同步上升。
  3.绿卡获得以及绿卡条件能否顺利解除。在I-526(绿卡获得)阶段,美国移民局会重点审核项目的可行性以及投资人的资质,只要项目本身的可操作性不存在问题,投资人能够提供清楚的财务报表,I-526通常不存在问题。但是,这不等于说在21个月后的I-829(绿卡条件解除)阶段就会相安无事,届时,移民局会对项目实际创造的就业机会进行重新核定,如果该项目没有达到要求,I-829的解除就会遭遇困阻。

  4.50万投资款能否顺利返还的风险性,这道坎能否安然度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开发商的实力。一家有着足够实力的开发商通常会为投资人提供足额的抵押担保品,会对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前景有着充分的预估,并且会通过项目的运作获得充足的现金流,再加上其本身的实力,这将共同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但是,反之就会出现不利于投资人的局面。

二、美国eb5投资移民新政

自从去年3月公布以来,美国EB-5投资移民新政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期,移民局官方公布了相关提案和政策动态,频繁出台新政策。以下是根据最新政策整理的美国EB-5投资移民新法案的注意要点。
1. EB-5投资移民分类:EB-5投资移民分为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两种。区域中心项目又可细分为城市高失业率项目、乡村投资项目和政府基建投资项目。目前市场上推广的EB-5项目多数为区域中心项目,投资金额已从50万美金上调至80万美金。
2. 特定的EB-5项目每年都有预留签证配额,如乡村投资项目、高失业率项目和政府基建投资项目。
3. EB-5投资移民注意要点:
- 投资款必须提供资金来源合法的证明,同时需要提供资金流动手续和资金出境合法合规的证据链。资金来源解释和证据组合要求严谨且必须清楚明了。
- 申请人背景需良好,EB-5移民新法案要求申请人没有不良记录且没有敏感背景。如果主申请人或家庭附属成员有不良记录,建议小心考虑办理。不良记录主要包括刑事犯罪记录、过往作假或欺诈行为、非法滞留或取消签证禁止入境禁令。
更详尽的EB-5移民信息和指导建议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美国国务院领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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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国EB-5投资移民是什么?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简介:  EB-5是美国移民局USCIS的投资移民项目,由议会在1990年创立,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和就业职位的创造刺激美国经济的发展。在两年试行之后到1992年,被升格为长期法案。同时,区域中心由USCIS基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而设计出来的可获取EB-5移民签证的临时法案!  由美国国会1993年推出,目的是为以灵活和变通的方式使EB5可以吸引更多外国人为美国经济做贡献而设置的临时性组织。区域中心的所有相关内容到04年才基本完善并开始接受申请。上一期的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在2012年10月30号到期,在2012年9月份获得三年延期。  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根据此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  EB-5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当宽容,没有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包括个人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多种途径)。一人申请,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绿卡。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任何城市居住,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  美国移民项目大都为“区域中心”项目(俗称EB-5项目),有多个地区可供选择,例如南达科他州、宾州、费城、密西西比等投资移民项目。虽然这些项目普遍投资金额较少,可以减轻投资人的负担,但是在具体运作上,由于国人对美国的法律、经商环境、语言、经营成本等并不了解,政府也不提供担保,因此在申请前的风险评估、项目选择上要非常小心。  EB5绿卡被拒分析:  一.永久绿卡I-829被拒主因  EB-5实际投入项目款不到40%,即$20万美元,无法产生足够的工作职位。EB5投资人的$50万美元投资款,被项目方,中介,开发商等多方分享如下:  l.项目方收费:项目方先扣除10%至12%的管理费,即$5至$6万美元(是从$50万美元中扣除)。该条例写在私募合约中。此费用,并不包括投资人额外支付的$4.5万美元立项费。  2.中介佣金:项目方支付中介佣金$5至$10万美元(是从$50万美元中扣除)。例如,被联邦起诉的芝加哥会议中心支付中介费$10万美元佣金。并不包括投资人额外支付的5至8万人民币中介费。  3.合伙人公司运作费:项目方合伙人管理费,资金监管帐户费,会计师费,公司商务律师费,项目方人员开销费,广告费等一系列运作费$5至$10万美元(是从$50万美元中扣除)。  4.开发商利润:$10万美元以上(是从$50万美元中扣除)。根据造价虚高比例,开发商名气大小不同。  5.转贷费:如果是贷款、借贷,债券类项目,区域中心须向加开发商,等项目参与方加收转贷费,7%至10%即$3.5至$5万美元(是从$50万美元中扣除)。  总结:每个EB5投资人实际投入到项目上的款不到40%.这只是公开,可计算出的费用。更有相当一部分,不为人知的费用则无法计算。即时按照美国“低收入群体”的标准,10个工作职位所带来的人工成本就高达30-50万美金/每年。投资人在EB5项目中的人工成本是“硬性成本”,是联邦对所有EB5项目的硬性规定,按此成本运作起码维持两年以上。结果是投入项目的资金无法产生足够的工作职位,更无法通过移民局对绿卡的审核。当然除EB-5投资人外,所有参与方都有钱赚,各方都会积极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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